上個月有個新聞鬧的沸沸揚揚

可不是補教人生那部爛片喔

是有人在臉書上發起的活動

"免職調查"六歲性侵案法官的連署~~大家一起來吧

http://www.facebook.com/event.php?eid=151377318212095

發起人的動作引發社會上的大漣漪

性侵六歲女童居然因為不違反女童的意願而輕判

這樣的判決被公諸於世後引發一連串的驚愕跟憤怒

在一大堆法官貪污外加性招待的醜聞後

再度重挫社會對於法官的觀感

也讓人民百姓加深了對法官的無奈跟心寒

而這個活動我參加了

前陣子在報紙一看到這個新聞我就快氣死了

現在是怎樣

某部份人盲目的讀書考公職

結果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

這麼不符合社會觀感跟道德良知的判決

真虧他們判的下手

然後這個新聞尚未落幕

又有法官判定 有性侵三歲女童事實的嫌犯無罪!!!

我家把拔跟我說的這個新聞的時候

我氣到差點把我們家的飯桌給掀了

我真的想不透

那些法官沒有一點點將心比心的憐憫嗎

這麼幼小的孩子被這麼醜惡慘忍的對待

居然就因為孩子不敢或不懂反抗

更甚至已經說出我不要

法官還助紂為虐的說這不違反孩童的意願

還要質疑他們所受到的驚嚇是不是符合條文

被法律寫明需要保護的無行為能力者

卻又被法律嘲弄他們無法抵抗傷害的能力

要靠法律來保護我們是不是真的是天方夜譚

對於傷害幼兒的禽獸給予這樣的善待

是不是真要讓台灣變成戀童癖的天堂

因為欺負年紀越小的 刑責越輕 甚至無罪

 

為什麼這個社會變得這麼病態

到底是什麼讓人類越來越像禽獸

人跟人之間的傷害變的越來越不堪

甚至毫無心機 可謂為天使的嬰幼兒

都可以有人這麼慘忍的對待

 

不過回想法律的產生

不就是因為上帝給的十誡無法有效的控制人性

所以產生了法律來約束彼此

法律 本來就只不過是人性最後的一條細細的防線

當傷害造成 遺憾發生時

法律判決之後 有的不過就是亡羊補牢的感慨

若是人性泯滅 或是有人知法玩法

被玩弄過後的法律 它給的公道 又能給被害者什麼樣的幫助

而孩子接受到了這樣的傷害 最後還是他們自己必須勇敢的面對

才能不讓傷害在生命留下慘忍的記號

 

我氣法官的荒謬、加害者的該死

只是這兩個案例讓我十分訝異的地方是

當時照顧孩子的人怎麼這麼的不專心

孩子都在不該獨處的年紀獨處

甚至被帶離照顧者的視線以外

發生了這樣的事情 除了孩子跟孩子父母痛不欲生

相信當時孩子的照顧者一定也非常不好過

我更不是要慘忍的責怪孩子的照顧者(不可以也不忍心)

但我們可不可以就這個方向去思考、去理解

照顧孩子時 人在心也在的重要性

答應要照顧孩子時 也請了解這個承諾帶來的責任

無論今天照顧孩子的是保母、親友、甚至幼稚園

不要把照顧孩子當成隨口的應諾

不要讓孩子遠離我們的視線

更不要帶孩子去不正確的地方

案中三歲的孩子就是被照顧者帶到打牌的地方 被牌友性侵的

現在的社會現象讓我們必須學會的是

請把孩子當一回事 別把他們當附屬品

我們沒辦法改變社會問題 也沒辦法讓變態覺醒

那至少 不要變成幫凶 把孩子推向危險的虎口

 

剛剛翻報紙 又看到荒謬的新聞

警察臨檢酒家時赫然發現有個10歲的孩子在座

因為他的爸爸擔心10歲的孩子一個人在家會有危險

所以帶他一起上酒家

一個極度荒謬的孩童照顧者

有沒有人可以敲敲這個爸爸的頭

告訴他  當這樣的父親有多失職

他該做的是取消飯() 而不是自以為盡職的帶孩子去那樣的場合

 

照顧孩子除了耐心跟愛心 也許真的需要天分

不過我認為一個人天分不足 但願意虛心學習怎麼陪伴孩子

就算做不到完美也必定稱職

但若完全不依孩子的安危跟需求做第一時間的考量(特別是嬰幼兒)

永遠只感受到自己的犧牲

不做任何改變只顧自己享受跟玩樂

傷害孩子的魔鬼 就是在這個時刻蠢蠢欲動

 

整個事件最該千刀萬剮的是泯滅人性的惡狼

最可恥的是恐龍腦袋的法官

但也該提醒自己不要對孩子做出惡意的疏忽

孩子承受重大傷害後

摧毀的不只是一個孩子

摧毀的是一個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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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 ㄚ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