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幫兒子換掉了一整櫃的衣物。
不誇張,就是整整的一整櫃,
不只換季,連襪子跟內褲都換新了,
喔,還有他所有的鞋子。
兒子長得極慢,
因為疾病,所以個頭不高而且極瘦,
於是衣櫃裡很多衣服甚至是存在了三年,
他都還能穿。
我總跟他說:
「你的身體應該是覺得小時候醫藥費花得太兇,
貼心地想讓爸爸媽媽的荷包休息一下,
所以故意長得慢慢的,
讓我們省下很多治裝費。
而且也可能知道媽媽實在太愛買衣服,
要讓媽媽一直以來的誇張購買力好好冷卻一下,
所以你別急,
等我調整好、淺前賺飽飽,
再麻煩你快快長高喔。」
然後這兩年,
我的兒子終於高過了我,
雖然那不過是一個哈比人的高標,
卻是我們一家子盼了好久的等待。
而孩子終於遇到了這樣讓全家振奮的成長狀態,
我怎麼可能不發揮實力?
當然是抓著孩子在百貨公司,
從頭到尾的試、接著從頭到尾的換。
就像小的時候,
在基隆廟口那吃喝穿戴都鼎沸的商家裡,
一家子從頭到尾的試、再從頭到尾的換。
可能我是家裡第一個孩子,
雖然才出生爸媽就解除了婚約,
對,老派的時代;
在那個時代,男女之間訂婚是需要一張紙約的,
所以我印象中,我小時候看過一張解除婚約證書,
上面書寫的名字就是我的母親與父親,
在他們的名字後還接著一個『君』這樣的尊稱,
像是 鄧麗君 君,這樣。
所以我的存在與出生,
並沒有替家裡迎來第一場婚禮或是雞腿、紅蛋,
但是隨著我的長大,
迎來了我媽媽的妹妹們養家的輪替,
還有外公、外婆偶爾的彩頭,
從賭場或是大家樂的組頭那兒,
領回來可供揮霍的錢財。
於是,
我所處的生長環境很弔詭的,
貧困,卻又充滿了物質的享受,
所以我小時候家裡有紅白機、有芭比娃娃、甚至舶來的音樂盒,
更不用說常常有新衣服。
時至今日我都還會想,
我的人生一直到了現在還是『真心的』愛買衣服。
會不會是一種寫在記憶裡面的祥和?
因為那是家裡鮮少沒有爭吵、沒有暴力的溫暖時刻。
而且小時候住的地方離基隆廟口不遠,
一家子最常是有人一提議就往廟口去,
吃冰、吃飯、或是逛街,
尤其買衣服跟買金飾,
更是我外婆最喜歡的嗜好,
也是我所謂很弔詭的物質享受之一。
如果用現在的理解去梳理那時候的情況,
約莫就是家裡又有了贏來的彩頭,
要不就是阿姨的工作收入又讓我外婆有了可以揮霍的範疇,
所以才能逛衣服、買金飾;
而年紀小小的我也好喜歡那樣的外出,
雖然我會跟著吃喝、跟著玩樂、跟著有新衣,
但更因為,
那是家裡鮮少沒有爭吵、沒有暴力的溫暖時刻。
我會被大人緊緊地牽著,
小小的手會包在大人的掌裡,
或是走累了,
在最疼我的小阿姨背上睜開了眼睛,
我才知道我安穩的睡了好久,
被安靜地照顧了好一段路,
那是我在家裡很難等到的接觸跟陪伴,
讓我常常裝睡著,不想下來。
所以,我真的很愛買衣服。
但絕不是因為我敗家,
那是我心裡有著必須被縫補的地方。
所以,我真的很愛買衣服。
絕對不是因為我有收到簡訊,
通知我說聖誕節又有什麼折扣跟打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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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 ㄚ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