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所愛耗盡人生是一種幸福;
但倘若對方不愛自己,
卻依舊將生命依付其身,
那就是一種徒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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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我認識了近40年的女人,
從我懂事開始到現在,
被家暴了30幾年。

從年輕的滿身是傷,
到晚年...依舊的滿身是傷,
然後幾天前...祂燒炭自殺了....
帶著一身的舊傷還有新傷。

小時候我很氣祂懦弱,
很氣祂承受過一拳一腳的傷勢隔天,
還是回到了那個男人的身邊,
因為他是孩子的爸爸,
因為祂要家庭的完整。

長大後我感嘆祂的懦弱,
如果死都不怕,
那這樣的勇敢為什麼不用在30年前?
如果是這樣的結果,
那是不是表示祂終於接受了自己的無能為力,
那種改變不了別人的生命跟個性的無能為力?

每個人,都有極限;
每個人,都會無能;
重點是如果我們懂得選擇把極限畫在哪裡、把無能擺在哪裡的,
轉身的自己才可能堅強的撐起自己想要的人生。

每個人都希望人生完整,
但如果必須背負別人擺爛的責任,
承受不屬於自己行為上的過錯,
那這樣的人生只是顆長了蠹蟲的蘋果,
啃下之後,腸穿肚爛的還是自己。

或許正是祂的母親給的印記,
一個被家暴的前世延伸了祂跑不離家暴的命運,
也在一個女人的命運還沒有那麼被重視的世代,
逃離之後能去的依舊是一樣的背景,
那祂寧願在看得到希望的地方(有自己的孩子)繼續待著。

祂的孩子,跟我一樣有著不認輸的靈魂,
在幾年前,
跟我一樣背著罵名疏離原生家庭,
跟我一樣努力把旁人的謾罵當狗屎,
因為我們知道自己在乎的是哪個角色,
也只能放棄會拖垮人生的扮演,
我們才能"至少"演好其中一本。

只是女人啊~~
為了孩子繼續待在地獄裡不是偉大,
而是提早讓孩子以為地獄是維一的歸宿,
就算逃得過肉體上暴力,也一定會有某種程度上的靈魂創傷。

所以即便她是一個很成功的媽媽、很成功的太太與媳婦;
但我知道,
當自己的媽媽選擇這樣的方式離開,
她將勢必覺得自己...永遠是個失敗的女兒...

選擇用被一氧化碳帶走自己的生命,
或許是祂覺得這輩子,最終最能掌控自己人生的瞬間;
但那個瞬間,卻又是一次錯誤的判斷,
錯判自己人生可以被停止傷害的權利,
也錯判了自己所擁有的愛...會被烙下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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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 ㄚ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