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有3,4幾年前了吧?

 

因為女兒的生日,我帶著兩個小傢伙到日韓糖果店選糖果,好準備讓來家裡的小客人,能在女兒的生日聚會上有得吃又有得拿,所以女兒很認真的看待選糖果這件事,兒子更是認真的當姐姐的跟屁蟲,跟著想選一兩樣他可以得逞的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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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走進店裡,兩個孩子好開心啊,五彩繽紛的包裝紙跟平常家裡不會有的零食擺滿了整個架上,隨手可得的甜度讓老媽我皺了皺眉頭,雖然案情不單純~~但是難得的承諾一旦應允,當媽媽的我就絕不會阻三擋四的要孩子這個也不行買、那個也不行拿的。

 

只是反倒兩個孩子一開始居然邁不開腳,還是我催促著,兩個小傢伙才拿起籃子,去搜刮媽媽我難得開放享用的紅色40號跟黃色4號。

 

晃了一圈,心裡才在盤點著預算,餘光就看到兩姊弟居然用手在壓繃著透明包裝的蛋糕,我一個箭步走到他們身邊,蹲下來跟他們說:「寶貝!請你們用眼睛看就好,商店裡的任何一樣東西,只要我們還沒付錢都是老闆的,我們不可以用手去觸碰,這是禮貌;而且如果你很好奇這樣東西,你可以很近的觀察,但觀察是用眼精,絕對不是用手。」

 

站直身,剛好跟老闆對上了眼,老闆像是看到外星人一樣的看著我說:「你是第一個主動叫自己孩子不可以碰包裝的媽媽耶!我遇到的都是要我提醒不可以戳而且他們還回我他們會買啊,有選擇的權力……結果店裡的包裝常常被戳的凹凹凸凸的」,結帳離開的時候老闆多塞了兩個棒棒糖給孩子,而且依舊一臉讚嘆的表情。

 

不過說真的我很訝異,對於孩子這種最基本的教育卻是店家最難見的奇遇?

 

「觀賞是用眼精,不是用手」,從這一次之後,便是我最常用來洗腦孩子的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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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因為本身對於事物的好奇心使然,伸手觸碰,是他們對於好奇這件事情最直接得詮釋;但是好奇,並不能成為藉口一路伴著孩子的無禮,又或是成為破壞非己物品的理由;雖說身為父母的我們絕對不可以扼殺孩子的好奇心,但卻非常需要教會孩子怎麼處理自己的好奇心。

 

這幾天,新聞播著被一群孩子撕毀的藝術品,那是在國外展覽時全身而退,回到國內卻在一群家長的縱容下被破壞殆盡,作者還被責怪沒把作品圍起來的空間裝置藝術品。

 

被輿論撻伐的家長很生氣的自我辯駁,辯駁著自己被提點為沒有家教的孩子,並不是被縱容的撒野,而只是好奇又開心的玩;是這個藝術品擺錯了地方、擺錯了方式,因為它沒有被圍起來保護、沒有被貼上請勿觸碰、更沒有被貼上請勿損毀;所以這樣的撕碎是多麼的理所當然、這樣的損壞是多麼的合情合理……

 

可是!只要不是自己的東西就不該拿、只要不是自己的東西就不該碰,更何況,不是自己的東西,我們怎麼可以去破壞?這些不都是最基礎的道德觀念?不都是最基本的家庭教養?

 

我不懂他們怎麼可以這樣的理直氣壯?把自我控制的不良責怪成別人的犯罪引誘?

 

我們老在責怪對岸來的朋友有多26(單純順著社會口語),可我們自己在孩子從小對於環境設施的保護、市容美觀的維持或是他我之間的尊重,培養的這麼挫敗,我們養成的未來主人翁,才是真的2266吧?

 

放縱的玩鬧不是可愛、沒有規矩的破壞不是探險、恣意而為的隨意更是凸顯家教的失敗;孩子沒了家教,父母親的功能也就名存實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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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 ㄚ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