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不大懂「善良」的定義是什麼,
是不做壞事、不做虧心事、不做自己會感覺害羞的事?
那,
如果有人能極度容易地把所有的過錯,
都傾倒在別人的身上,
而且無論如何都感受不到羞愧,
這樣的人也是善良的囉?
還是,
只要大多數人都覺得對的狀態,
也就是所謂的符合普世價值,
那樣就是善良?
但是每個人的感受度跟承受度都不一樣,
而且只要是擁有聲量跟權力的人,
對於形象跟情緒的操弄,
更是歷史洪流裡,隨手一瓢都能有的劇情。
所以善良,該怎麼定義?
我很不喜歡主動強調自己很善良的那種人類,
不是明講自己做了什麼善舉,
而是那種,
深信自己真的非常善良,
認真覺得自己無時無刻替人著想、
而且毫無邪念、與人為善的那種。
他們常常會吸取別人的生命跟經驗值,
然後講上一句「我是給你機會學習」。
也很可能榨乾了別人有形跟無形的資產,
然後要被榨橄的人感謝自己的「止損」。
甚至在自己惡毒的行徑下偽裝成被害者,
然後在行為跟語言的攻擊之後,
到處哭訴自己才是被欺負的那一方。
可能從小看多了這些噁心的偽善,
所以我其實很少跟孩子聊到「善良」這個詞,
因為強調「善良」跟強調「孝順」很像,
都是很可以包裝、很可以假裝、也很可以操弄的形象。
我更少說到自己是善良的人,
最多,是守法。
雖然,
法律形塑不出善良該有的模樣,
法條也列舉不了善良該有的舉止,
但可以畫出一條線,
一條接近罪惡的底線。
假若一個人連最低標的行為界線都做不到,
那其實也用不著說自己有多善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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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 ㄚ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