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墊的爭奪戰還沒落幕,
母親蹭著熱,
趕著替兒子上前線,
又是一陣撕咬。
聽說,
後來床墊要燒了是吧。
想想,
婆婆這個角色的存在其實很微妙;
對一個女人來說,
若不是因為身邊睡著的辣個男人,
這輩子要跟婆婆產生人際關係的可能性,
根本微乎其微。
記得之前追「光陰的故事」,
裏面就有個女人帶著婆婆改嫁的角色,
當然因為時空背景的關係,
戰亂、逃難、亂世的湊合⋯⋯
那時候很多家庭的組成,
根本可以算是多元成家先驅,
而帶著婆婆改嫁,
也許在那時候是真真切切的無奈跟美談,
但生活在現在的我看來,
深覺不可思議。
因為嚴格說來,
媳婦跟婆婆的關係,
僅僅是姻親。
姻親就字面上的解釋,
就是除了配偶,
其他都是閒雜人等,
單純就是因為一段婚姻而產生的關係。
所以姻親這種關係,
對我來說是虛無縹緲,
甚至多餘的。
但我依舊是有心、有情的,
對於姻親的情感排序其實就是愛屋及烏,
先因為對於對方的相待,
再因為對方的德性,
會讓我選擇相濡以沫或是避之唯恐不及。
當然也有可能視之糞土。
而最近新聞反覆播送的這齣鬧劇裡,
擔心自己戲份太少的前婆婆,
那姻親關係就更微妙了。
都說『前』了,
除非單純越過了辣個男人,
媳於婆之間有著深厚的情誼,
或是革命情感什麼的,
否則,
婚姻在線的時候都不見得相容,
何況已經下線的婚姻。
而且姻親,一旦沒了婚姻,還親個鬼?
不過心想著『生為X家人、死為X家魂』的迂腐腦袋不少,
一但入籍就當媳婦是私有財產;
出了戶,
也依舊認為人家一輩子都該讓自己捏圓捏扁。
其實很直白的,
很多人都是因為某段婚姻才有機會去結識到某些人,
但那段婚姻並不是賣身契,
為媳的女人豁出了身家跟青春,
跟著自己心愛的男人闢建一段人生;
類似解了自己一大筆的定存,
跟自己信賴的對象開了公司,
公婆也許還可以稱之「上游廠商」、
手足則僅可算是關係企業爾爾。
那『前』姻親?
若好聚好算也還可以偶爾世貿展覽的時候碰碰頭;
散的不愉快?
那便什麼東西都不算。
在那種已經驗不出“陽性”的婚姻關係,
還賴在別人的人生不走,
真要說也就只能是陰性關係,
簡稱「陰親」。
而其實婚姻關係中,
旁到不能在旁的路人甲乙丙丁,
也是「陰親」;
但他們總以為跟辣個男人同個宗親,
便連後十八代都容得自己置喙一樣的,
孰不知自己單純就是「陰親」,
而且是讓人毛骨悚然,
陰風慘慘的那種。
還好我婆根本不管我跟前男友睡什麼床墊、
繳多少電費;
我婆也把自家女兒教得極好,
姊姊們總是關心卻又不越線。
雖然生活遇過「陰親」耍賤,
但我上輩子應該還是有搶到薩諾斯的手套,
拯救了一半的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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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 ㄚ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