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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開始學畫,
不是每堂課都可以帶一幅水彩作品回家;
而是光學著削鉛筆,
都可以削掉半節課。
我一直很喜歡畫畫,
任何媒材的;
在當故事媽媽的那幾年,
我更是美術用品社的常客,
家裏滿櫃滿櫃的繪畫用具跟材料,
在跟自己的孩子講故事的那些日子,
也跟學校孩子們講故事的那些日子
藉由故事繪本之後的手作、塗鴉,
而玩著類藝術的活動。
藝術的面向太廣,
舞蹈、戲劇、相聲、雕塑……太多太多,
建築也是,
而我會想學畫,
是一直都知道建築設計跟美術繪畫,
其實很不一樣;
雖然對達文西來說像是同樣的操作,
但除了天才,
其實這很兩碼子事。
製圖的工具、構圖的邏輯、運筆的規則,
都不一樣。
雖然被盲目的友人誇獎過本倫的繪畫能力,
但我就是不喜歡騙自己的那種機車人,
我想要那些能力,
是自己也能誇獎自己的。
總之,
雖然、當然、必然喜歡被讚美;
但就是希望是自己都能說服自己,
「原來自己是真的很棒啊~~~」,
的那種實學。
就像駕車到偏鄉的學校自薦要講故事,
就像跑到大學校園裡說我要再學設計,
然後我又衝進了畫家的畫室說我要學畫畫。
然後再經歷了一個半月、
削了一打的鉛筆、
從形狀、雞蛋、柳丁到酒瓶⋯⋯
我總算離畫家之路前進了兩公分。
合抱之木生於毫末、
九層之臺始於累土、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
畫家之路始於……
削斷好幾支鉛筆。
就知道學畫有多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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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 ㄚ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