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年前的新聞頭條了,
但是事件我卻是歷歷在目。
那陣子不知道是各媒體的集體高潮、
還是企圖帶動社會的恐懼心理,
幾乎沒隔幾天就是驚世駭俗的弒親案。
不過那次的案件不同以往,
那一次殺了祖父的這位青少年不僅未成年,
而且是一個被認養的孩子。
於是記者媒體們更高潮了,
不斷地著墨跟強調「收養」、「無血緣」這些字眼。
而就我自己成長至今的環境裡,
不止一次,
我在眾多蜚語流言裡聽到長輩再三的感嘆,
孩子就是要親生的才好,
分養來的畢竟流的不是自己家族的血液,
身體裡面種下的也不是一脈相傳的”種",
這樣的孩子養到最後一定都會有問題的。
放眼看看周遭,這些話說來好像有幾分道理。
就我狹隘的所見所聞,
耳聞某一些被分養而來的孩子,
大多誤入歧途,
有的不是打小就小奸小惡的偷看鄰居、親戚洗澡,
要嘛也是偷雞摸狗的拐騙些零錢玩電動、打撞球;
等到長大成人了,
不是踩著幫派邊緣無所事事的閒晃,
就是不事生產的壓榨養大他們的養父母。
只是奇怪的是,
這些例子聽來聽去怎麼都是男孩子,
就沒聽到分養來的女孩搞出這一些天理不容。
套著社會既定的思考模式,
是不是該這麼想:
如果要領養孩子最好別選男孩?
台灣社會一直跳脫不出”延續香火"的病態思維,
打從幾世紀前到現今的社會,
每個女人還是各個母憑”子"貴;
於是乎,
一個無法生育的婦女或是無法正常懷上男嬰的女人,
在透過醫學科技的幫助仍然無法如願的時候,
領養是目前唯一的途徑。
只不過這些例子裡一直有些人不願意承認,
當一個這樣的孩子來到自己生命裡時,
自己根本沒有做好心理準備,
特別當這個孩子背負著傳宗接代的重責大任時,
除了害怕別人嘴裡的閒話,
自己更是擔憂這孩子會因為得知自己非親生之後所產生的疏遠感,
所以打從一開始就竭盡所能的對這孩子巴結著、溺寵著、放縱著。
於是在這孩子開始小奸小惡的時候,
不敢管,
就怕這孩子覺得是因為自己的身世所以才會遭受責罵;
接著在這孩子開始明目張膽的偷拐搶騙的時候,
不能管,
因為這是周遭的壞孩子帶壞的,
這孩子一點責任也不必承擔;
然後在這孩子不知感恩的踐踏親恩、壓榨父母時,
不能怪,
因為這只不過是孩子成長的過渡時期,
長大了自然會好;
結果這孩子開始糾眾滋事、作奸犯科了,
這些長輩們卻忽然說出,
就是因為不是自己親生的,
所以這樣的孩子終究會有問題。
有一句話說,
一個人在長到30歲之後,
所有的過錯都該自我承擔,
不再是家庭教育的問題;
只不過在這之前呢?
這些行為偏差出了狀況的孩子,
真的就只是因為他們是被領養的?
從國外到國內被領養的孩子不勝枚舉,
這些孩子在認真教養跟合理培育的方式下,
多的是出類拔萃的菁英,
就算不是中流砥柱也盡本份的做好自己生命的主人。
只是這個世界喜歡用放大鏡去看待不需要當真的細節,
卻又懶得追根究柢,
因為撿自己適用的原則就好、最不費力;
而且想在一個鮮少自我反省又老喜歡為自己找藉口的社會觀念裡,
要溯及既往的思考自己在這孩子身上加築的錯誤,
還不如直接了當得認定是孩子本性不佳、血緣不好來的容易點。
報章雜誌大肆渲染”領養"這兩個字,
認為分養孩子是對自己生命的一種殘害,
而被領養的孩子對於他人的生活只有破壞;
對於努力經營家庭關係的養父母真得太不公平,
對於認真對待親子關係的孩子也真得太過殘忍。
孩子,
沒有所謂天生的壞胚子,
探索跟犯規本來就是成長會有的痛楚,
重點在於,
該給於孩子教養的角色有沒有盡其本分的畫清邊界,
讓孩子清楚的知道對與錯的差別;
而不是在孩子犯了錯之後把這一切歸咎在孩子身世上的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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