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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陣子前,
我在台中的秋紅谷公園遇見了好久不見的高中同學,
曾經是超級要好的同班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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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
我家612星球的王子要回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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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繪本除了故事本身吸引我,
更多時候光是封面就可能已經讓我不顧一切的想把它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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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我爸爸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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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還生存在原生家庭的時候,
才剛從學校畢業又剛出社會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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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被時間淘汰的文字,通常都具有重量級的情感;
不會被時代淘汰的故事,對我來說,就是所謂的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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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先是從賴傳來的訊息,
到現在變成在臉書瘋傳的影片~
一個帶錯爸爸泳褲的小男孩,
非常困窘的拉著穿在身上的大泳褲,
一邊順從著教練熱身的指令,
一邊努力的不讓泳褲從自己的小屁股掉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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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我們會以為,
隨著社會的進步、
民生水準的提升、
教育程度的改善…
這個社會上自私的人就會變得少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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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家孩子還小小的時候,家裡,我就已經購買了很多World Of Reading的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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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晚上,
只要時鐘短針走近了10這個數字,
我家孩子都知道,
他們的馬麻就要開始顯現出煩躁跟不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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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一個黃臉婆而言我算是很怪咖吧?
因為我喜歡做家事也喜歡下廚。
下廚也許會有很多人都說愛,
但是做家事想來未必。

不知道是不是工科出身的怪癖,
我喜歡在做家事的工具上尋寶,
在做家事的小撇步上面挖妙招,
然後每成就了一次事半功倍,
都比我搶到一咖名牌包要開心;
換言之,
就是給我一台LG 滾筒洗衣機都比給我一只LV 包包,
還要讓我開心。

而我雖然喜歡做家事仍有但書,
就是那個空間必須是我佈置的、
要不就是讓我有歸屬感的、
又或必須是我心甘情願的。

其實重複性的工作我能忍,
但是如果做家事成了一種規定、
尤其是旁人給我的規定,
那會讓反骨的我丟了拖把、關了瓦斯⋯耍廢去。

我想這跟我小時候的記憶有關,
因為我小時候超級!超級!超級!不喜歡做家事。

原生家庭的長輩無敵重男輕女,
特別我是她們的二代帶回家的第三代拖油瓶,
所以不管你有沒有拿獎狀回家,
一樣要幫整夜豪賭的二代們洗內褲;
不管你獎學金拿了幾次,
就是得幫吸了安下不了床的二代們折衣服;
不管你明天有沒有要期末考,
二代們的房間地板你就是必須「順便」拖一拖。

所以我開始擺爛,
敵不動我不動。

當然期間的衝突一路的擴大,
直到身邊所有人都說,
以後娶到我的人一定很倒霉,
因為什麼都不做。

所以當很倒霉的我家男人跟我有了兩個寶貝之後,
在於教育孩子做家事這件事情上,
我做的不是盯著,
而是陪著;
因為我知道那種,
做家事的人被界定成傭人的那種不甘願,
有多不甘心。

所以在孩子開始喜歡摸抹布的時候,
我會拎著另一條抹布跟孩子們一起擦桌子;
在孩子想要洗碗的時候,
我會站在他們身邊幫他們排碗筷;
在孩子願意刷鞋子的時候,
我會蹲著一起刷地墊;
當孩子開始學著晾衣服的時候,
我會陪在旁邊晾床單。

所以我發現了,
要讓孩子願意做家事跟喜歡上閱讀沒兩樣;
當我們希望孩子主動去做些什麼,
身為家長的我們似乎就該先做什麼。

也如同,
假設我們本身真的不喜歡做家事,
那不如誠實的面對自己,
別用訓練基本能力的說詞去要求孩子做家事,
不如乾脆就跟孩子明講:
“家事是每個住在家裡的人都該做的事,
而我跟你們一樣懶得做,
所以必須分攤著一起做。“

千萬別像我小時候遇到的那些大人,
找些冠冕堂皇的理由去搪塞自己的懶惰,
孩子體貼的幫忙做家事是一回事,
被堂而皇之的用來掩飾大人對家事的不耐煩,
其實孩子看在眼裡,
只會更看不起“做家事“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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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境界的媽媽⋯⋯是說我吧?

還是把文偷成這般境界的那位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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